昨晚在百吃不膩的Banana Leaf 吃飯時,和醬討論起了一個加拿大很有趣的“Common- Law Relationship"的報導。加拿大政府規定未婚男女只要同居連續不中斷超過1年,就被視同與結婚的某些權利相等。異國戀的情侶也可以這個選項來辦理移民,雖然聽起來是個不用被婚姻綁死的移民選項,但要注意的是若不小心分手了,雖然不用簽離婚證書,彼此還是有可以主張取得一半財產的權利唷。今天的晚餐議題難得這麼有深度!哈哈~
Banana Leaf共有5家分店,這家是West Broadway分店。 |
一定要點的沙爹串$7CAD。可自選牛/雞/豬/羊共4串。 |
新加坡LASAK麵$ 13 CAD。醬說這個跟甜鹽巴小姐做的味道很像,下次再來放食譜~ |
餐廳分店在這裡:
http://bananaleaf-vancouver.com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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